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从部分省市地方立法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改革主要围绕调解组织中立性、调解活动权威性、调解程序规范性及调解人员能力提升等目标展开,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制度体系。改革举措主要包括调解组织独立设置及运行经费财政保障、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构等。各地改革举措的背后均有其自身经济及社会发展条件的支撑,全国性的医疗纠纷调解制度改革应当注重应地制宜、节约社会资源,并在专家库整合、调解队伍整合和司法资源整合等方面做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