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卫生法学的学科建设在新时代面临两个重要的机遇,一是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二是学科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必须全面总结反思的重要阶段。卫生法学学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学科定位不明确、师资队伍参差不齐、科学研究缺乏独特性、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无共识。形成这些问题的关键原因主要包括对卫生法学独立学科地位的不当坚持,不合理的建设目标导致学科建设基础薄弱,以及培养目标脱离现实。未来应当转变思路,在尊重法学教育科学规律的基础上,重新理解卫生法学的学科本质,合理重塑卫生法学的学科规划蓝图,首先区别基本的培养对象,然后强调卫生法学的特色化学科建设,最后还应当重视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