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制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基于患者知情同意权?医疗服务合同及保障患者诉讼能力,患者有权复制全部病历,不应将“主观性病历资料”排除在患者病历复制权之外?英美法系中的美国?英国?加拿大,大陆法系中的日本?立陶宛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确立了患者对全部病历的复制权?鉴于现有各规范性文件对患者病历复制权的规定存在缺陷,建议以立法确认患者病历复制权,规定病历复制权行使的时间?地点?方式,并取消病历中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部分?
徐炳荣,黄 亚.对病历复制权的研究[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28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