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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总第102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53  ·


                                                                                                 医学人文        
                                                                                                  
                   传染病防治法律视角下新冠肺炎预警制度探讨




                                                    蒋     丰,田       侃

                                   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   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初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
                 《传染病防治法》)为核心构筑的预警制度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文章简要阐述《传染病防治法》中
                 关于预警制度的规定,对比分析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传染病预警制度,指出目前我国传染病预警
                 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预警权限、预警情形、“吹哨人”保护条款以及问责制等角度提出相关建
                 议,以期为后续我国传染病预警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传染病防治法;预警制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479(2021)01-053-005
                     doi:10.7655/NYDXBSS20210111



                                                                              [1]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                         共卫生紧急事件 。根据紧急情况等级的不同,美
             简称《传染病防治法》)于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订并实                  国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分为 2 个等级,一是州政府宣
             施,该法对我国的传染病预警做了相关制度性规                             布的紧急状态,二是总统宣布的紧急状态,不同等
             定。但是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                            级所动用的反应、救助、恢复等资源不同 。美国公
                                                                                                   [2]
             炎”)疫情中,我国的传染病预警仍然存在一些制度                           共卫生预警拥有三级预警系统,包括联邦疾病控制
             性障碍,因此,有必要在《传染病防治法》视角下探                           与预防系统、州医院预警准备系统和地方城市医疗
                                                                            [1]
             讨我国现行的传染病预警制度。                                    系统三大系统 。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在整个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传染病防治法》中关于预警制度的规定
                                                               策划疾病控制和预防方案、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监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 19 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                      和预警以及培养公共卫生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州
             病预警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                            医院预警准备系统共同服务于美国卫生福利部,主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                             要通过提高医院、社区门诊中心和其他卫生保健部
             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第                           门的协调能力,来提升公共卫生危机预警的能力。
             20 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                          地方城市医疗系统是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卫生紧急
             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事件的运作系统,该系统把本地跟公共卫生管理有
             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                             关的所有部门联合起来,团结协作,确保本地区能
             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由此可                          在48小时内有效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
                                                                                                          [1]
             知,新冠肺炎疫情预警权仅限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二)英国
             门及被授权的省级政府。                                            英国政府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制定了《国内紧急
                                                               状态法》并以此为纲制定了《应急准备》和《应急处
                  二、国外传染病预警制度的比较分析
                                                               置和恢复》等指导文件,规定了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一)美国                                         的预警制度 。英国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预警网络
                                                                          [3]
                 目前,美国颁布了《全国紧急状态法》《公共卫                         对公共卫生紧急事件进行预警。中央机构包括卫
             生服务法》《州卫生应急授权法示范》等法律应对公                           生部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全国性专业监测机构,主要

                 基金项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项目“江苏省医疗机构法治化建设方案研究”
                 收稿日期:2020-04-08
                 作者简介:蒋丰(1997— ),男,江苏常州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田侃(1964— ),男,
             江苏扬州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卫生法与医事法,通信作者,tiankane@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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