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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总第102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55  ·


             事实证明,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早期具有不确定性,                            的,更符合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所以具有
             这注定了预警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不可兼得,此                            优先适用的效力,因此以效力理论作为出发点解释
             时应该将及时性置于准确性之前,宁愿花费更多的                            该原则最为常见。从引发争议的事项及其性质来
             精力做好早期预警与防控,等待临床研究的深入,                            看,新冠肺炎疫情是重大传染病疫情,属于“突发事
                                                                                              [11]
             再根据病毒的特点进一步发布信息针对性防控。                             件”,更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因此《突发事
                 (三)缺乏信息共享与反馈机制                                件应对法》与之联系最密切,疫情预警发布主体应
                 信息共享指的是传染病预警信息不应只停留                           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
             于卫生系统内部,而是应该与不同层次、不同部门                            级人民政府”。
             交流与共用。信息反馈分为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                                 当先后不同时间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产生竞合
             纵向指向上反馈给卫生行政部门,向下反馈给下级                            时,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该原则在法理上涉
             疫情监测机构,横向指反馈给与疫情有关的医疗卫                            及到通过、公布和施行(生效)的不同时间点。按照
             生机构、科研单位以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                           《立法法》第 57 条、第 58 条、第 59 条、第 61 条的规
                                          [2]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                            定,法律在制定、修改获得通过之后必须进行公布
             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目                            施行,因此从客观时间点上即可判定新旧法律。《突
             前《传染病防治法》仅规定了预警信息的逐级上报,                           发事件应对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7 年
             但是却忽视了信息共享与反馈机制的建设。究其                             8 月 30 日通过,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且目前尚
             原因,主观认识上,我国公民的公共卫生预警意识                            未进行过修订。《传染病防治法》于 1989 年 2 月 21 日
             较为淡薄,对预警管理的运行模式、组织结构、管控                           通过,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于 2013年6月29日第
             观念、指挥协调等方面还缺乏系统性、全局性的认                            二次修订,当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传染病防
             识 ;客观条件上,我国拥有三大传染病监测系统,                           治法》相较于《突发事件应对法》属于新法,疫情预警
               [9]
             即全国疫情报告系统、全国疾病监测点系统和单病                            发布主体应适用《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国务院卫
                        [2]
             种监测系统 ,由于未形成统一的传染病预警监测                            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平台,因此我国的传染病监测系统看似完备,实则                                 由此可见,这两部法律之间的相关规定属于新
             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反馈缓慢的问题。因此                            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根据《立
            《传染病防治法》应纳入预警信息共享与反馈机制,                            法法》第 94 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
             使所有与传染病预警、防控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能                            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及时获得信息,以便能对疫情迅速做出反应,明确                            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传染病
             工作重点和研究方向。                                        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疫情发布主体的
                 (四)与其他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冲突不利于我国法制的统一,法律权威性的树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                         甚至会使得疫情初期预警难以形成协调一致的行
             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第 43 条,当公共卫生事件                        为规范,消解了法律指引、预测、强制等功能。
             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
                                                                          四、完善预警制度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
             布其行政区域进入预警期。在不同的法律中,发布                                (一)适当放开预警权限,提高预警灵敏度
             疫情信息的主体存在差异。《传染病防治法》与《突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现有规定,国务院卫生行
             发事件应对法》同属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政部门及省级政府拥有疫情预警发布权。疫情预
             因此此种法律冲突属于同位阶规则冲突。根据《中                            警垂直管理虽有利于统一指挥,但是灵敏度偏低,
             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第92条,                        疫情预警的及时性不足。因此,《传染病防治法》中
             应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或“新法优于旧法”原                           关于预警信息发布主体的规定仍需斟酌,而《突发
             则解决。                                              事件应对法》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县级以上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的法理基础在于“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其行政区域相应级别的
             系最密切”,在此基础下法律冲突的解决过程就是                            警报,决定并宣布进入预警期。早在2004年,我国便
             要在相冲突的规范间寻找到与实现特定立法目的                             实现了传染病个案网络直报,2008 年全国各地均建
             具有最密切联系的规范,一旦找到这样的规范,自                            立了传染病自动预警(时间/时空模型)系统                   [12] ,因此
             然就可以涵摄性地推导出结果,并建立起立法目的                            建议《传染病防治法》参考《突发事件应对法》,构筑
             与法律冲突解决结果之间的合理关联                   [10] 。特别法      三级预警制度,形成一套中央政府主导,各地区进
             与一般法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其效力范围,特别法                            行属地管理并向中央负责的模式。县级地方人民
             是在考虑具体社会关系的特殊需要的前提下制定                             政府直接预警,在县级行政范围内,若发现一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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