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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第4期 总第105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314 ·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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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的问题和原因,以寻求提出PIP框架改进建议。 版物中所占份额不到五分之一 [12] ,而根据《与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各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定,
一、PIP框架的设立背景和重要性
流感病毒毒株不受专利权的保护,而针对其研发的
(一)PIP 框架的设立背景——合法的病毒主权 流感疫苗,研发团队和企业可申请专利权且一般不
主张 少于 20 年 [13] 。最后,在流感疫苗的生产供大于需的
2006 年,印度尼西亚扣留 H5N1 禽流感病毒毒 实际情况下,出于自身主权利益着想,发达国家将
株样本,主张对其领域内的流感病毒享有病毒主 优先考虑本国国民的生命安全,这便使得发展中国
权,从此“病毒主权”概念亮相于国际卫生治理领 家在流感治愈的次序上往往落后。
域。印度尼西亚的病毒主权主张具备国际法上的 PIP 框架作为世卫组织旨在解决“流感病毒惠
合法性。首先,根据习惯国际法,印度尼西亚享有 益的分配不均”问题的初次尝试,颇具意义。PIP 框
对流感病毒毒株样本的自然资源主权。其次,流感 架的运行主要包括三个机制:流感病毒毒株的交流
病毒内含遗传序列,属于“对人类具有实际或潜在 获取、流感病毒惠益的共享和内、外部的治理框
用途或价值的遗传资源”,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 架。在运行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实体包括世卫组
的明确规定,印度尼西亚应享有控制的权力。再 织、各成员国、流感疫苗/诊断试剂/药物生产商、民
者,因对“流感病毒毒株样本是否属于公共卫生信 间组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一方面,流感病毒毒
息”的问题仍存疑,《国际卫生条例(2005)》并未强 株的获取中,成员国和世卫组织需签订《标准材料
[6]
制成员国承担分享流感病毒毒株的条约义务 。最 转让协议 1》,生产商和世卫组织需签订《标准材料
[14]
后,在无法证明扣留流感病毒毒株样本行为带来的 转让协议 2》 。成员国和世卫组织间通过 GISRS
实际损害、行为和损害两者的因果关系时,应当否 共享可能引起人间大流行的流感病毒及相关生物
[7]
定印度尼西亚病毒主权主张的违法性 。 材料;同时,在流感病毒追踪机制中进行登记,以向
病毒主权主张虽具备合法性,却对流感病毒的 世卫组织通报共享流感生物材料的情况。另一方
检测和研发构成了实质阻碍。国家合法地将流感 面,在流感病毒惠益的共享机制中,《标准材料转让
病毒毒株的样本实体有效束缚在领土范围内,阻碍 协议 2》中接收流感生物材料的生产商必须提供流
了 GISRS 的信息采集与共享,将影响各成员国流感 感疫苗、诊断试剂和药物等流感病毒惠益,为中低
病毒防治策略的订立 。在流感病毒的防治中,流 收入国家服务 [15] 。此外,伙伴关系捐款用于资助共
[8]
感病毒毒株的及时获取是流感疫苗有效研制的前 享机制,不仅可以促进流感病毒惠益向中低收入国
提。因国家利益驱动,传染病多发的发展中国家有 家流入,还可以贡献于 GISRS 的完善和中低收入国
积极主张病毒主权的动因,十分不利于国际卫生治 家的卫生能力建设。
理。在针对《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解释等无法
二、PIP框架现实运行中的问题和原因
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世界卫生大会成员国决定
另辟蹊径,PIP框架因此诞生。 (一)流感病毒毒株的获取延迟
(二)PIP框架的重要性 根据《在 PIP 框架下共享“人类大流行可能的流
病毒主权主张反映了世界范围内流感病毒惠 感病毒”(IVPP)的操作指南》(简称为《共享流感病
[9]
益的分配不均现象 。PIP 框架的重要性在于其旨 毒操作指南》),共享 IVPP 和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
在解决流感病毒惠益的分配不均问题。因流感病 的时间要求不一:“适当的运输安排后没有时间延
[16]
毒多发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对流感病毒惠益 迟”“一周内”“两到三周一次”“每月一次” 。第
的获取有重大需求。但是,发展中国家社会发展 一,所有不能确定亚型,但已在通常允许分型的浓
水平低所致的研发劣势、较弱的市场购买力,导致 度下[即实时 RT⁃PCR 循环阈值(Ct)<30]检测到病
发展中国家在流感病毒惠益获取中处于明显的劣 毒的甲型流感病毒阳性标本,应在“适当的运输安
势地位 [10] 。首先,技术产业链分布的不均衡导致了 排后没有延迟地”分享至 GISRS 的世卫组织合作中
流感疫苗获取的空间错配,全球卫生资源向发达国 心,其他异常情况也应以此方式分享。第二,在
家倾斜。根据 2020 年 7 月 24 日世卫组织的统计以 IVPP 感染或流行期间,特定亚型引起的前二十例人
及第三世界网络绘制的全球流感疫苗产能分布图, 类流行病例中的每例 IVPP 阳性临床标本和/或 IVPP
流感疫苗的生产研发企业和团队仍旧集中在欧洲、 分离毒株都应运至世卫组织合作中心。第一次装
北美及中国等少数国家,而如拉美、非洲和部分亚 运应在发现第一例病例后的“第一周内”进行,其余
洲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只能等待并依靠与发达地区 部分最好“每两周到三周一次”,且“间隔不超过每
的流感疫苗交易 [11] 。其次,在知识产权环节发展中 月一次”。如果人类流行病例已超过二十例,应保
国家也明显不利。中低收入国家的作者在全球出 证“每月一次”的运输。第三,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