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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期 总第131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年12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575
                                              Journal
               国刑事司法在公共卫生治理中的合理定位、功效发                            性高、传播范围广、治疗措施有限” 等特点,涉及该
                                                                                               [5]
               挥有所省思。                                            类传染病的犯罪行为也具有“风险叠加”的隐患,因
                                                                 而亟需通过司法快速响应机制予以处理。质言之,
               二、理论证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传染病犯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不仅发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
                            罪案件的理念遵循
                                                                 件侦办质量的作用,更要通过提前介入行为防止传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刑事案件脱胎于司法实践,                          染类疾病的扩散,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生
                                        [3]
               并最终在规范层面得以确立 ,当前学界对其理论                            命健康等基本权益。从传染病防治风险防控维度,
               基础主要存在“侦查监督说”和“公诉职能说” 两种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
                                                       [4]
               主流观点。但在涉传染病犯罪这一特殊类型案件                             方面。
               中,传统理论解释略显乏力。基于传染病防控的公                                第一,检察机关对涉传染病犯罪案件的介入能
               共性特性,有必要突破既有理论框架,从及时性要                            够有效阻却该类案件可能引发的现实危机。首先,
               求、风险防控需求以及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及治理                             涉传染病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为病毒携带者或具有
               现代化制度三重角度对之展开分析。这一理论创                             高度危险的接触者,司法处置迟滞将无法准确有效
               新不仅契合传染病防治的现实需求,也为完善重                             追踪犯罪嫌疑人,其本人及家人等都将面临较严峻
               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刑事司法应对提供了新的思                             的感染和传播风险。其次,除刑事诉讼中的各主体
               考方向。                                              所构成的相对独立社会空间外 ,诉讼各环节所形
                                                                                             [6]
                  (一)刑事政策与立法层面的“及时性”要求                           成的封闭物理空间(如讯问室、羁押室等)存在交叉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传染病犯罪案件具有明                           感染隐患。在这一相对封闭空间中进行诉讼活动
               确的政策导向与规范依据。我国刑事政策对重大                             的人员也面临着职业暴露的风险。如果案件不能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始终遵循“及时性”基本原则,                           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人员职业暴露的风险就
               这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立法中均有所体现。如                            会增加。而相关人员的感染势必又会带来新的易
               2019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                        感群体,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阻断传染病传播的难
               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                            度。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规范侦查行为,缩短诉讼周
               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健全完善工                           期,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可有效降低二次传播风险。
               作机制、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公检法司要加强沟通                               第二,检察机关对涉传染病犯罪案件的介入能
               协调,确保案件顺利起诉、审判、送监执行”;2020 年                       够有效降低该类案件的衍生风险。涉传染病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                           案件如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具有相当风险的犯罪
               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人继续在社会中流动,会给公众生命健康带来潜在
               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人民                           风险。加之涉传染病犯罪所具有的“涟漪效应”特
               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                           征,个案处置延误会进一步导致社会层面疫情传
               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对重                            播、扩散的局面,同时造成哄抢物资等次生犯罪增
               大、敏感、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听取人民检察                           多,引发社会失序、犯罪激增等问题。检察机关提
               院的意见建议”;最高检发布的妨害疫情防控典型                            前介入该类案件,能够及时、精准、有效打击犯罪,
               案例中,强调了检察机关要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                            维护公民生命安全,维持社会有序运转。
               导取证。可见,“依法及时”是我国司法层面惩治涉                               (三)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及治理现代化的制度
               传染病犯罪案件的基本政策遵循,通过检察机关提                            回应
               前介入,规范侦查行为,避免程序回转引发的诉讼                                进入 21 世纪以来,全球公共卫生领域面临的挑
               迟缓、效率低下等问题。                                       战日益严峻,“我们正在向一个风险和危机的社会
                                                                      [7]
                  (二)传染病防治的特殊风险防控需求                              迈进” ,风险社会产生出更多的不确定性                    [8] ,这种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传染病犯罪案件与传染                          “不确定性”不仅源于自然环境的变化,更源于全球
               病防治的特殊风险防控需求高度契合。现行《中华                            化的加速与人类活动复杂性的增加。党的二十大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                            报告指出,“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
               乙、丙三类共计 40 种,其中甲类传染病(鼠疫和霍                         体系”,以应对因传染病扩散引发的诸多挑战。事
               乱)已得到有效控制,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                           实上,我国大部分法律规范已经充分涵盖突发公共
                                                                                    [9]
               等具有显著的公共卫生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卫生风险的预防理念 ,但风险社会所引发的不确
               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界定为“对人体健康和生命                            定性以及建立大安全大应急公共安全体系的要求,
               安全危害(特别)严重,可能造成重大/较大经济损失                          仍需要我国刑事司法作出适应性变革,提升其应对
               和社会影响”的疾病,其具有“传染力强、人群易感                           传染病传播的能力,以及对涉传染病犯罪案件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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