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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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期 总第132期                           南                                                         ·
                 2026年2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3
                                              Journal
                  (一)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规范体系不完善                          方面,忽略了健康权的私法属性,在立法上虽然有
                   2023 年 2 月,《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                    对健康权的定义和保护,但是这些私法规范没有体
               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县域                            现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上,特别是在实现城乡医
               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在现有乡村医疗                             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平衡上,缺乏对农民健康权的重
               卫生体系框架下,强化县域统筹,合理配置乡村两                            视。我国是农业大国,健康权虽非专属于农民,但
               级医疗资源,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分级分类解                           由于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长期失衡,农民健康权的
               决不同问题。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农村                          保护需要在规范体系上加以强化,保障农民基本权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政策                            益。另一方面,健康权政府保障职责的不明确。《卫
               层面反映出对于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制度改革                             健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负有“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
               和完善的迫切需求,也表明了我国目前乡村医疗卫                            健康水平”的职责。政府对健康权予以保障既是其
               生资源配置的短板与不足。就目前的法律制度来                             应有的法定义务,也是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基本要
               看,没有一部专门的立法针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                            求。但对于政府保障健康权的职责没有进行有效
               行系统规范,且有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立法主要                            的定性,导致目前仍存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够合
               是基于政府职权配置规则的阐述,缺少对公民健康                            理、医疗资源分布失衡、医疗服务社会公平性差等
               权的回应。在立法上虽然强调了医疗卫生资源城                             现实问题。政府在健康权保障方面的规范主要是
               乡配置的平衡,但对于城乡居民健康权的公平保障                            宏观的、指导性规范,以《卫健法》为例,该法仅从宏
               没有做出合理有效的安排,致使相关制度难以落                             观角度规定了政府对健康权保障的需求与义务,缺
               实,在现实中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失衡的现象仍然十                            乏对于保障公民健康权职能缺失法律责任的明确
               分严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就在于立法上                             表述。
               没有实现对健康权的平等保护,且有关乡村医疗卫                                (二)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机制不健全
               生资源配置的规范多以政策形式出现,政策的灵活                                医疗资源配置是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重要一
               性极大地推进了制度的实践发展,但其弊端也是显                            环,我国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诸多不完善,
               而易见的,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缺乏必要的稳                            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医疗、农村医疗的短
               定性。                                               板愈加明显。乡村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和配置不
                   梳理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制度的规范体系                           公平现象尤为突出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
                                                                                  [7]
               发现,健康权的规范保障体系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                            是长期以来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医疗卫
               处。从立法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                           生资源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集中于城市公立医院,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中均对健康权进行                            也导致病患集中于城市医院,农民面临“看病难、看
               了一定程度的强调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病贵”的困局。同时,因为城市医院对优质医疗卫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没有规定健康权,                           生资源特别是优质人力资源的虹吸作用,削弱了基
               但在第 21 条中提及了“保护人民健康”;《中华人民                        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共和国民法典》在第 1004 条、1005 条规定了自然人                     村卫生室、站)的服务能力。另外,我国乡村医生队
               健康权受保护,并在其他条款中针对健康权的保障                            伍流失严重,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总量由 2009 年的
               做出规范。《卫健法》第 4 条明确了国家和社会尊重、                        105.1 万减少到 2021 年的 69.68 万。另一方面是乡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从立法上建立起对健康权的                             村内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由于广大农民
               关注与保护机制。我国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                             在看病过程中对城市医院的青睐,基层医疗卫生机
               度,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共政策规                            构出现与大医院截然相反的“门可罗雀”现象。现
               范健康权的运行机制,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                            有的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如新增的设备和储备的药
               观层面实现公共卫生体系路径整合,建立具有中国                            品都出现了大量的闲置与浪费,且由于缺乏患者,
               特色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健康权的保护                            乡村医生队伍面临着严重的职业危机,导致以乡村
                                        [5]
               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与支持 。从权利属性来看,                            医生为代表的医疗从业人员流失严重,乡村医生队
               本文认同健康权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                            伍也面临着老龄化、年轻后备力量匮乏等问题。在
               即健康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是能够同时容纳公、私                            甘肃、河北和福建等省份,乡村医生主体年龄在 40
                                                                                                         [8]
                                 [6]
               法规范的综合性权利 。无论是公法层面还是私法                            至 50 岁,在岗的超龄村医比例占 20%至 30% 。这
               层面,健康权都受到广泛关注和有效定义。但无论                            些现象暴露出我国乡村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存在的
               是制度实践上还是理论研究上,对于健康权的关注                            固有缺陷。
               都主要在于权利本身或权利的规范,缺乏从健康权                                从农民健康权的实现情况来看,国家和政府更
               实现角度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行系统规范。一                             多地从宏观层面强调农民健康权的实现,但基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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