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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期 总第103期
             · 140  ·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1年4月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原理是医务人员疫情                              者;患者系理性人之假设,其是自我利益最大化的
                                                                                       [5]
                                                               最佳判断者和最佳决策者 。为此,保障患者知情
                        信息披露权的法理基础
                                                               同意权的信息供给也注定具有必然性。如实向患
                 传染病发展的大体过程是,传染源即病原体的                          方披露疫情信息,包括疾病的传染性以及传染性的
             存在,人类个体或部分人群接触到传染源并受感                             可能性,是医务人员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法
             染,其身体因感染出现不适症状;感染者再把病原                            定义务。而对于患者没有选择权的情形,如强制性
             体传染给其他人,其他人可能出现同样的身体不适                            治疗或隔离,因涉及对公民自由的限制,医务人员
             症状;受感染者进一步传染到更多的人。这种传染                            更应该将包括疫情信息在内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
             在高速运转的现代交通网络中,让疫情像涟漪一样                            据告知患者。无疑,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理所当
             快速蔓延并最终可能借助涟漪效应大范围暴发。                             然具有合法性,进而让相关行为主体获得不受干
             但就单个患者而言,任何疫情疾病在其身体都有一                            涉、阻碍、责罚的权利。
             个演化过程,即从感染到症状。这个过程有时短、
                                                                三、医疗行为一定程度的开放性是医务人员
             有时长,而且不同的患者往往既存在一定的相似
                                                                        疫情信息披露权的事理基础
             处,又存在一定的差异。
                 当出现不适症状,受感染者往往会寻求医疗救                               现代医疗活动尤其是以医院模式运营为基础
             助。此时,疾病的传染性,既是疫情信息,又是患者                           的医疗活动,往往不是某一个医务人员能单独完成
             的病情信息。当不同的感染者出现相同症状时,医                            的,其需团队化开展,涉及众多人员。这种开放性、
             务人员往往会警惕是否存在传染病。当然,正如患                            协作性在《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者的病情有一个发展过程,人们对传染病的认知也                            所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同样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同样有时长、有时短,                            应当严格遵守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中,有集
             总体规律是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治理制                             中体现。其中,首诊负责、三级查房、会诊、分级护
             度与能力的提升,呈缩短的趋势。如果医务人员依                            理、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患者抢救、
             据一些零星的、单个或少数患者的病例资料,基于                            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
             自己的临床经验与医学专业知识,判断患者所患疾                            分级管理、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危急值报告、病历管
             病具有传染性或者可能具有传染性,则依据一系列                            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信息安全管理
             的法律规范,医务人员须将这一传染性信息告诉患                            等制度的落实,必然涉及众多医务人员。此外,《医疗
             者或其近亲属,这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对此,                            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病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                             也间接凸显了医疗行为的开放性与协作性。
             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以新冠肺炎为例,患者的不适症状具有多样
             典》(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疗纠                         性,存在典型症状如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
             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                          等,但也存在诸多不典型症状如消化系统疾病、神
             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均明确了患者的                           经系统头痛、眼科结膜炎、心慌胸闷、轻度四肢或腰
             知情同意权。可见,秉承悬壶济世医学传统、以民众                           背部肌肉酸痛等。当出现不适症状时,不同的患者
             健康为本的医疗职业道德,以及法定告知义务的设                            可能会选择不同的科室,甚至同一个患者会选择 2
             立,必将驱动医务人员将疫情有关信息向一定范围内                           个以上的科室。在就诊过程中,患者最初接触到的
             的公众即患者、患者近亲属进行披露和交流。                              往往是医院保卫、导医、财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随
                 综上,法律在对医患关系进行调整时,是以患                          后,患者需进一步接触相关科室门/急诊医务人员、
             者知情同意权与医疗方的告知义务设置,来加以规                            检验科室医务人员、保洁人员等。如果患者在门/急
             范病情信息包括疫情信息的披露问题。而患者知                             诊就诊后被要求住院,则在住院诊疗过程中可能需
             情同意权之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认,终归有                            要接触经治医生、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护士、医学
             其历史必然性。在现代医患关系中,并非万能的医                            检验工作人员、麻醉师、食堂工作人员、该院其他科
             学使得医疗行为本身常常具有不确定性与侵害性,                            室参与会诊的医务人员、其他医院参与会诊的医务
             人类需在疾病本身的危害与医疗行为的侵害之间                             人员等。此外,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进
             做出选择。法律将该选择权,通过患者知情同意权                            修医务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血站工作
             的方式赋予了患方。而患者知情同意权历史必然                             人员、药剂师、药物管理人员、重症监护室工作人
             性与普遍性的社会基础主要包括,从人身自主权出                            员、上级医务人员、病案室工作人员,也可能接触到
             发,应对患者的主体性与尊严进行有力的保护;患                            患者病历资料或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不难看出,
             者是医疗行为的实施对象及医疗后果的直接承担                             一个患者在其就诊过程中,需要接触众多的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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