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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第4期 总第111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338  ·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2年8月
                                            Journal
                                                                                                 卫生政策        
                                                                                                  
                        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全链条管理模式研究




                                   徐忆琳 ,符丽媛 ,翁贇琦 ,孙                      涛 ,吴景贤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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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江苏             苏州    215000;2. 南京海关,江苏          南京    210000
                     摘   要:在生物医药行业快速发展、特殊物品进出口量剧增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的背
                 景下,文章详细介绍了我国和美国的进出口特殊物品监管机制,并进行了对比,从而分析国内特殊物
                 品监管存在的立法漏洞、信息孤岛、监管盲区、监管空白和检测困境等问题,据此提出建立入境高风险
                 特殊物品全链条管理模式的建议。在保障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探索推动设立与
                 国内外生物安全形势和特殊物品监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联合多部门优化和完善特殊物品入境
                 后的监管机制,切实解决特殊物品入境检测困境和监管盲区等难题;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使入境高
                 风险特殊物品监管作业更加完善、高效,以科学的监管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特殊物品;进出口政策;全链条管理

                     中图分类号:R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479(2022)04-338-005
                     doi:10.7655/NYDXBSS20220404


                 21 世纪是生物医药崛起的世纪,以生物技术研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病原微生物的特
             究、生物制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生产为主的生物医药                            殊物品,入境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
             产业发展迅速。同时,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                             骨髓,含有或可能含有寄生虫的特殊物品,一二类
             响,我国特殊物品进出口需求快速增加,特别是与                            病原微生物完整或修饰基因核酸物质,由病原微生
             肺炎防治、检测、研究等相关的生物制品呈现迅猛                            物产生以及已知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等,属于高风险
             增势。越来越多的特殊物品、生物材料跨境运输,                            特殊物品。
             给我国的监管带来了更大难度,如何在保证快速                                  目前海关总署对特殊物品监管流程包括单位
             流通的同时,有效防范其潜在的生物安全隐患,也                            注册、产品备案、风险评估、检疫审批、货物报关、
             成为我国在大力发展生物产业的同时不得不面临                             检疫查验、后续监管等           [2] 。根据总署令 243 号的规
             的问题    [1] 。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特殊物品进出口政                      定,中国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管理,根
             策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全链条                            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可能传播人类疾病的风险程度
             管理模式的建议。                                          划分不同的风险等级,并采取不同的卫生检疫监
                                                                      [3]
                                                               管方式 。其中对于高风险特殊物品需实施后续监
                          一、国内外监管现状
                                                               管,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入境后 30 日内,到
                 (一)我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现状                              目的地海关申报。海关对入境特殊物品后续监管
                 我国对特殊物品的监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对                          的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的实验室是否与《特殊物品
             不同风险、不同用途的特殊物品存在不同的监管流                            审批单》一致;入境特殊物品是否与《特殊物品审批
             程。                                                单》货证相符。
                 1. 中国海关的监管                                         2. 其他部门对特殊物品监管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按照现行监管政策法规,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
             规定,出入境特殊物品包括 4 类:微生物、人体组织、                        传资源、生物两用物项、环保微生物菌剂、药品等
             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其中含有或可能含有                             的,除海关外同时存在其他部门监管,分为以下几


                 基金项目:南京海关立项课题“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和实证研究”(2022KJ13)
                 收稿日期:2022-06-01
                 作者简介:徐忆琳(1992—),女,浙江绍兴人,本科,研究方向为口岸卫生检疫与生物安全,通信作者,10679069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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