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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总第123期 南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8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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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护措施,人脸信息的处理规则和操作规程, 限制人脸存储等高阶功能或关闭人脸识别权限。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向所属地 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和疾病诊断的检查室等
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这类涉及患者相对人个人隐私的空间区域,应禁止
在常态监管阶段,应根据实际从内部监管和外 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部监管两个层面予以合规强化。一方面在医疗机 (三)保障患者相对人的知情同意权
构内部应建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影响评估机制、人 从医疗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来看,智慧医院建设
脸识别信息储存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技术失范应急 过程中人脸识别技术的综合运用已是不可逆转的
处置机制等常态化的运行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医 数字化浪潮,断无因噎废食“开倒车”的道理。鉴于
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和卫生监管部门、履行信息保护 患者相对人知情同意原则被架空的现实可能性,必
职责的行政机关、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应密切协调, 须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患者相对人对于应用人脸识
对医疗机构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反个人信 别技术的知情同意权,真正将其作为技术应用的首
息保护的行为和超越权限进行人脸识别采集的医 要原则和前提条件。
疗机构进行处罚和打击。 首先,医疗机构在患者相对人进入人脸识别信
(二)区分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场域 息采集区域时应当充分尽到提醒义务。在具体设
在医疗机构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具体细节上, 置上,医疗机构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时要“设置显著
应根据医疗机构不同场域作用功能的不同,对人脸 的提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标志标识、语音告
识别技术的应用细节和权限管理予以具体区分。 知、风险提示等,以足够明显的方式对患者相对人尽
例如,根据医疗机构场域内部的功能空间来具体划 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在具体告知内容上,应包括相对
分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区域,将人脸识别技术的应 人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具体使用授权,明确告知患者相
用区域分为公开区域、半公开区域和限制区域。 对人人脸识别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方式。
医疗机构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公开区域,也即 其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患者相对人意思同
医疗机构功能空间图景中依法依规可以不加限制 意表示机制。从域外经验来看,欧盟《数据保护指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公共区域 [16] ,如面向“不特定 令》将数据主体的“同意”定义为“数据主体在被充
之人”开放的具备“公用性”或者说是满足“公共出 分告知信息的情况下自由做出的、明确表明其同意
入性”的区域,这类区域主要包括公共进出通道、公 处理与其有关的个人数据的意思表示” 。在我
[19]
共停车区域、公共服务区域等公众可以共享共用的 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公共场
公共活动区域。这类区域人群流量较大,情况也较 所非因公共安全目的的人脸识别需取得个人单独
为复杂,结合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场所所承载的公共 同意。在实践语境下,“个人单独同意”意味着医疗
安全、公共利益和公共卫生需要,可以由公安机关 机构必须使患者相对人以积极、明确、作为的方式
依法依规布设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治安摄像头,通 表示其同意医疗机构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一项
过人脸识别技术联通图像收集终端和执法数据库, 程序性设置。例如,患者相对人在使用刷脸设备就
以比对发现违法犯罪人员 [17] 。 诊前医疗机构应向其获取明确授权说明,并要求患
同时,视频监控的范围和时长加深对公民个人 者相对人以点击确认或签字授权的方式做出“同
生活的入侵程度,与维护个人生活安宁和不受打扰 意”的意思表示,从而保障患者相对人对医疗机构
存在一定程度的对立 [18] 。因此,为了保障患者相对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知情同意权利。
人的生活安宁和个人隐私,在医疗机构功能应用图 最后,医疗机构应为患者相对人提供不同意适用
景中,应划分不适宜全程应用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技术时的其他就诊方式。在数字时代背景
技术的半公开区域,和应予完全禁止使用人脸识别 下,数字弱势群体可能因数字鸿沟无法享受数字生活
技术的限制区域。尤其是实践中部分医疗机构错 的便利,但绝不能因数字技术发展被剥夺就医等基本
误理解了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场景监控、诊疗数据和 生活权利和人格尊严。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
服务影像同步全覆盖的具体要求,在涉及患者相对 的机构在社会功能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医疗机
人病情诊断、检查诊疗等有关个人隐私的半公开场 构应确保患者相对人尤其是数字弱势群体在不适用
所,甚至高度私密的场所也设置了视频监控和人脸 人脸识别技术时也能享受到同等水平和质量的医疗
识别设备。这些行为不仅曲解了政策本意,更使患 服务,以此保障患者相对人的就诊权利。
者相对人陷入对自身隐私权时刻遭受侵犯的担忧
参考文献
之中,进一步恶化了就诊体验和医患关系。因此,
在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的场所,如医院病房、医 [1] 邢会强. 人脸识别的法律规制[J]. 比较法研究,2020
生问诊室应限制人脸识别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5):5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