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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期 总第1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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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5年2月
                                             Journal
               面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致性。有的法院在裁判说                             儿再延伸到此种冷冻胚胎。可参照胎儿保护的法
               理部分仅用寥寥数语,未说明所适用的具体制定法                            律规定,在某些情形下赋予冷冻胚胎以民事权利能
               规则,所针对的构成要件与冷冻胚胎返还这一请求                            力,将其视为民事主体,给予其主体性权利的保
               要件在法律评价方面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致性。                             护。第二,冷冻胚胎与胎儿的不同之处在于:物理
               第二,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有部分法院直接适用                            空间确实不同。基于其处于母体外的客观事实,相
               了民法的基本原则。然而,适用这种填补方法,前                            较于母体内的胎儿而言,其最终能否取得民事主体
               提是先就表达某项法律原则的法律条文经过缜密                             地位,更加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推导,列出适用该条文的构成要件,然后进行归入                                其次,应统一冷冻胚胎权利归属的界定规则。
               或者涵摄。然而,通过分析法院的判决说理,并未                            基于生育目的的冷冻胚胎的权利专属于夫妻双方,
               见到上述过程。                                           包含人格权和身份权。第一,夫妻对冷冻胚胎具有
                                                                 人格权。虽然冷冻胚胎确实存在于夫妻的体外,但
                     三、冷冻胚胎返还纠纷的规范建议
                                                                 其不同于脱离人体的组成部分。冷冻胚胎暂时脱
                   司法裁判的作用不仅在于维护私权利,而应该                          离母体,是为了以后能移植入母体内孕育新的生命
               负责任地基于个案分析,着眼于在高科技运用中全                            体,这体现了妻子的身体权,属于具体人格权。另
               面衡量公共利益与私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外,夫妻决定将冷冻胚胎用于生育是夫妻决定自己
                  (一)统一冷冻胚胎法律地位及权利归属的界                           私生活利益的体现,这是夫妻人格独立、人格自由
               定规则                                               的行使,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第二,夫妻对冷
                   首先,应该统一冷冻胚胎法律地位的界定规                           冻胚胎具有身份权。冷冻胚胎体现了夫妻希冀其
               则。有关人类冷冻胚胎法律地位的现有理论学说                             正常发育进而出生为人的强烈愿望。夫妻合理期
               和司法实践的观点主要有主体说、客体说和折中说                            待冷冻胚胎经过成功孕育出生为婴儿,继而产生一
               三大类,但每一种学说均未能准确界定其法律地                             定的身份关系,即亲子关系和亲属关系。这种期待
               位。首先,承认“主体说”需全面保护其生命权,无                           的身份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转化为作为既得权的
               法兼顾冷冻胚胎的保护与医学研究自由的平衡。                             身份权。
               其次,物权客体说是中国学者的通说,但抽象的“伦                               (二)克服现有司法裁判的不足,确立“不返还
                                [2]
                    [1]
               理物” 或“人格物” 的界定,虽然表面上兼顾了冷                          为原则,有条件返还为例外”的规则
               冻胚胎的特殊性和一般物的属性,但对于现实纠纷                                1. 现有几乎全部支持返还请求的司法裁判策
               的解决毫无裨益。如同样持该学说,有的观点认为                            略存在诸多风险
                                  [3]
               冷冻胚胎可以被继承 ,有的观点认为冷冻胚胎不                                第一,无法防范冷冻胚胎被非法运用的风险。
                       [4]
               能被继承 。再次,根据人格权客体说 ,夫妻对于                           拥有自己孩子的强烈愿望并不会因为法院在判决
                                                 [5]
               冷冻胚胎具有专属性的权利,但如果双方就冷冻胚                            中就禁止代孕等违法行为进行法律释明、风险提示
               胎的命运产生分歧时,哪一方的人格权应该优先得                            就可以防范的。最典型的表现是无锡案中四位老
               到保护,在人格权法领域无法做出有力回答。最                             人在取回冷冻胚胎后通过代孕生育一名男婴。胚
               后,折中说将冷冻胚胎界定为介于人与物之间的特                            胎返还后还可能被用于胚胎买卖等用途。如果大
                     [6]
               殊存在 无法自圆其说,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由                            量冷冻胚胎交由自然人直接占有,缺乏对其有效管
               物发展而来。国内首例丈夫工亡后妻子运用冷冻                             控,无法从源头上防范相关风险。
               胚胎生育的婴儿索赔抚养费案于 2023 年 4 月宣判,                          第二,将引发冷冻胚胎行政监管空白的风险。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冷冻胚胎具有“准胎                             为了防止辅助生殖技术的滥用,国家相关部门制定
                                              [7]
               儿”的法律地位,此种界定值得借鉴 。处于冷冻阶                           了非常严格的法规。该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属
               段的人类胚胎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条件                            于受到严密监控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该技术的应
               下成为母体内胎儿的前置和必经阶段,是人类生命                            用必须在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的早期阶段,拥有孕育成长为有生命的人的潜力。                            伦理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内进行。大
               冷冻胚胎既非主体亦非客体,既非人亦非物,是一                            多数判决书在支持冷冻胚胎返还诉请的同时,赋予
               种特殊的独立存在,可称之为“类胎儿生命体”。第                           当事人自行取回的权利,这种司法政策将削弱行政
               一,冷冻胚胎与胎儿的相似之处在于:都不一定能                            部门的监管效果。
               够最终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但都拥有孕育成长为                                第三,将引发国家和人类基因库的安全风险。
               有生命的人的潜力。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包括不                             人类冷冻胚胎属于人类遗传资源物质。冷冻胚胎
               可分割的前后相继的多个环节,不应静止、割裂地                            在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监管下返还个人
               看待冷冻胚胎,而应从自然人的权利保护延伸至胎                            后,其去向和运用都失去了控制,相当数量的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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