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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总第126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南
2025年2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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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可能被用于非法基因实验。如果国外敌对势 事后监管属于行政部门的职责,这种司法认知伴随
力利用其研制针对性的生物基因武器,将严重影响 着一个又一个相似判决的出现进一步得到强化,上
国家安全。另外,冷冻胚胎需要特殊的保存条件, 述司法政策必须得到纠正。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
在个体保存、运输中,冷冻胚胎被损伤或基因序列 纠纷案件时,裁判视野不应局限于民法领域维护私
被改变的风险极高,将会增加新生儿患出生缺陷的 人权益,还应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
风险,且改变的基因将会代代相传,污染整个人类 充分考量返还后公法领域的巨大风险,秉持维护国
基因库。 家安全、维护公共利益的底线。另一方面,由于《中
2. 确立“不返还为原则,有条件返还为例外”的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09 条将包括行政规章、
规则 司法解释在内的“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引致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在有关冷冻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胚胎纠纷的个案中,裁判应该根据第 1009 条中的引 规范》等行政规章都可以作为法律渊源。因此,不
致规范与行为禁令,判断冷冻胚胎返还可能导致的 少判决书阐明“不得基于部门规章的规定对抗当事
风险与请求人的法益,实现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的 人基于私法所享有的正当权利”,此类判决理由因
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事与人体基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宜再用。
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法律规制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可以继续严格禁止医疗机构
原则规定在人格权编身体权部分的第 1009 条,结合 及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胚胎赠送、胚胎
第 1001 条关于身份权准用人格权保护的规定,这意 买卖,细化禁止为了研究而创造人类胚胎的规定。
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将冷冻胚胎视 也可以在其他部门规章或者司法解释当中将上述
为民法上的“物”,而是一种“类胎儿生命体”。在冷 禁止主体从医疗主体扩大到所有主体。
冻胚胎返还纠纷中,主要涉及夫妻基于生育目的对 第二,以返还为例外。由于个体不具备冷冻胚
于冷冻胚胎的专属性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冷冻胚 胎保存所需要的医疗条件,从防止冷冻胚胎被用于
胎返还的请求权基础应该基于上述两类权利,此两 非法代孕、非法胚胎实验、遗传资源风险的角度出
类权利不能转让、抛弃和继承,且夫妻双方必须共 发 ,法 院 对 无 正 当 理 由 的 返 还 诉 请 应 当 予 以 驳
同行使。因此,夫妻一方主张返还或者夫妻一方死 回。应严格设置冷冻胚胎的返还条件:请求人为
亡后另一方主张返还或者夫妻双方均死亡后其他 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且均生存;女方年龄不得
主体主张返还,均不应该予以支持。只有夫妻双方 超过 50 周岁;经医学检查女方的子宫仍有可能成
共同请求返还才有可能得到支持。有必要充分考 功孕育;由有资质的其他辅助生殖机构向法院出
虑个人生殖权利、后代安全、国家生物安全和中国 具书面意见,同意接收冷冻胚胎继续保存。不符
传统文化等诸多因素,由行政规章或者司法解释针 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的,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
对此类纠纷规定确定性的规则。确立“不返还为原 诉请。同时,明确不予返还的情形:作为冷冻胚胎
则,有条件返还为例外”的规则,严格限制允许返还 基因提供者的夫妻离婚、一方死亡或者双方死亡;
的条件。 女方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经医学检查女方的子宫
第一,以不返还为原则。一方面,从《中华人民 不可能成功孕育的。
共和国民法典》第 1009 条的规定来看,冷冻胚胎案 上述条款设计对于争议双方都有预期的确定
件首先要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冷冻胚胎的保存 性,当原告与保存胚胎的辅助生殖机构之间就应否
不仅是夫妻与辅助生殖机构之间的私法范畴,亦涉 返还冷冻胚胎产生争议时,焦点问题将从现有案件
及重要的公法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原告对冷冻胚胎享有何种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明确 权利、上述权利是否足以支持原告请求返还冷冻胚
规定,中国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是关系国家安 胎的考量,转变为法院直接对上述积极和消极要件
全的重要资源,国家对其享有主权。而冷冻胚胎中 进行审查的简单司法活动。司法机关无法将请求
含有丰富的人类基因信息,与人体器官处于同一监 返还的私权利与后续被非法利用的潜在风险相割
管层面。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裂,也无需在总体肯定原告私权利的同时针对可能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衔接,增加三 的风险做无任何法律约束力的释明和法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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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罪名:非法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严重 (三)由具有资质的辅助生殖机构直接受领冷
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罪和非法处置外来入 冻胚胎
侵物种罪。现今司法实务界普遍将冷冻胚胎返还 法院虽然可以通过审查上述条件支持原告请
纠纷中私人权益保护与后期风险防范人为割裂,甚 求返还冷冻胚胎的诉请,但冷冻胚胎的直接受领人
至有的判决对公共利益置若罔闻,认为冷冻胚胎的 必须是符合资质的辅助生殖机构,不能由个人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