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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总第134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年6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299
                                              Journal
               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的专利登记簿、药品注册证书                             言,则体现出周延性、外延不确定性,应对“相关”作
               等;仿制药上市申请人作出专利声明提交的相关专                            实质阐释。除了专利官网查询截图、专利登记簿、
               利权利要求对比表及相关技术材料等。第三,相关                            专利公报等相关数字化或纸质材料外,实质上还应
               利益主体缺乏对不当的专利信息或声明进行修改、                            包括专利与药品的相关性(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删除等的渠道。                                           等事项。②异议客体为不当、错误的专利信息与
                   综上,对于不当的专利信息与声明的治理,药                          声明。对于具有显著性的如重复登记、无声明信
               品专利链接制度于事前缺乏审查与异议处理的预防                            息数据等专利信息或声明,可直接视为符合异议
               监管机制 ,于事后缺乏行为法律规制,即未明确《实                          范畴。对于不当专利信息的辨别,应重点考虑存
                       [9]
               施办法》第15条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然而,从                         续状态的影响,即是否会让仿制药企产生错误认
                                                 [10]
               制度经济学而论,共同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法律规                            识、混淆等。对于不当专利声明的辨别,则应遵循
               制并非最优选,应对二者作出取舍。不当的专利信                           《实施办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以
               息与声明数量不断增加,投入清理数据垃圾的人                             及合规性。
               力、物力、时间等成本随之增高,在此基础上再加之                               最后,采取修改或删除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何
               事后法律规制会造成监管成本的双重累加。早在                             以处理已登记或作出的不当专利信息与声明,主要
               2002 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调查发现,仿制药                         采取基于登记平台内外部的修改或删除方式。内
               企 75%的上市申请会受到创新药专利权人的专利                           部,允许 CDE 依职权修改或删除不当、错误的专利
               挑战,致使药品上市申请的成本不当畸高                    [11] ,这在    信息或声明,并告知相应主体。例如,对已在登记
               不当的专利信息与声明的情形中亦然。在事后规                             平台完成公示的相关专利信息仍作出不当的第一
               制情形下,不当的专利信息与声明存在时间越长,                            类专利声明,如其存续会有损创新药专利权人声
               其法律风险愈大。基于此,专注设立专利信息与声                            誉、阻碍药品专利声明制度有效运行,那么应予以
               明的事前预防监管机制的预期法律、经济收益更为                            修改或删除,并告知仿制药企。外部,可借鉴美国
               可观,这契合制度运行的经济效率考量。                                橙皮书、韩国绿色清单制度,建议赋予相关主体申
                   2. 专利信息与声明事前预防监管机制的构建                         请修改或删除的程序性权利             [12] ,即允许创新药专利
                   首先,以 CDE 为审查主体、相关利益者为异议                       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或仿制药上市申请人向 CDE 申
               主体。根据《实施办法》第 3 条、第 6 条,管理与公开                      请修改或删除不当专利信息或声明。
               专利信息、专利声明等信息数据的主体为 CDE。相                              (二)明确未尽专利声明注意通知义务的责任
               应地,该机制的审查主体也应为 CDE,并且审查专                          规制
               利信息与声明应界定为行政职责。针对不同对象,                                1. 专利声明与信息登记衔接失位的症结分析
               异议主体有所不同。对于专利信息而言,异议主体                                其一,仿制药上市申请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且
               应为仿制药上市申请人,原因在于专利信息登记是                            创新药专利权人对专利声明不知情;其二,仿制药
               对其作出专利声明的基础,是仿制药上市审评审批                            上市申请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但创新药专利权人对
               的前提。对于专利声明而言,异议主体应为创新药                            专利声明知情,但故意延迟完成药品专利信息的更
               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原因在于从经济分析的                            新公示;其三,仿制药上市申请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视角看,不当专利声明会影响创新药专利的声誉、                            而该通知与登记平台的专利声明因创新药专利权
               品牌效应等经济价值;从法律行为性质上看,专利                            人的过失而未收悉;其四,仿制药上市申请人履行
               声明可类比为仿制药企向创新药专利权人发出的                             了通知义务,且创新药专利权人对此收悉但故意怠
               关于使用药品专利的“告知函”或不侵犯专利权的                            于完成药品专利信息的更新公示。究其根源在于,
               抗辩。因此,创新药专利权人对不当专利声明的存                           《实施办法》未明确对创新药专利权人设定专利声
               续与否享有异议权,否则会对创新药专利权人合法                            明的注意义务,并且对未尽注意义务或故意怠于履
               权益、药品专利价值产生不利后果。                                  行注意义务下的信息登记的法律规制缺位;仿制药
                   其次,基于违法性外观主义设定审查异议客                           上市申请人通知义务的现行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
               体:①审查客体为专利信息和声明于形式与实质上                            上亦欠缺“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总之,我国药品
               是否合法合规。以药品专利信息为例,其形式上应                            专利链接制度应明确相应主体未尽到专利声明注
               为《实施办法》第 2 条、第 4 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                      意或通知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制。
               上市的药品相关专利信息”,如专利号、专利状态、                               2. 专利声明注意通知义务的阐释及其责任规制
               药品与相关专利权要求的关系等。“中国境内注册                                对于专利声明而言,创新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
               上市”具有行政性、地域性、明确性等鲜明特征,属                           注意义务,仿制药上市申请人应当履行及时通知义
               于一种形式要件。但对于“药品相关专利信息”而                            务。“注意”一词在日常生活中常指个体对自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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