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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5期 总第1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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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6  ·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2年10月
                                            Journal
             已经汇合。                                             护服务知晓度低,社会及家庭对婴幼儿的早期发展
                 但是各地方政府开展的试点工作时间较短,目                          仍然存在许多误区。各地除了在政府官网对出台
             前我国出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方案还处于起步阶                             的相应文件和政策进行解读外,应多渠道多模式地
             段,已有方案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政策之窗”尚                           进行宣讲普及。
             未完全开启。通过梳理各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过                                 (三)服务内容难以应对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更好地为完善政策源流提供                                《指导意见》提出,社区和各类婴幼儿家庭照护
             对策建议。                                             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以
                                                               满足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同时鼓励社会
              二、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政策实践存在
                                                               力量参与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照护服务。但在实
                                 的不足
                                                               际中,我国当前提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营
                 自 2019 年《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各地有序开展                     利性机构为主,教育部门提供的比例较低甚至处于
             相应的工作,可以发现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存在以                            空白。相较于西方国家多样化的托育服务,如儿童
             下几个问题。                                            保育中心、家庭日托以及计时托育服务                   [13] ,我国当
                 (一)政策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前的婴幼儿服务体系所提供的托育服务内容和照
                 在管理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卫生健康                         护模式较为单一,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市场
             部门是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其他                            需求。
             十余个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从市场监督管理、技
                                                                               三、总结与建议
             术、政策等方面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各
             部门相互配合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加                                 综合来看,我国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快推动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发展建设。                          已具备一些广泛实施的条件:幼儿照护问题亟须解
             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涉及的管理部门繁多,                            决,有利于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国民情绪
             且《指导意见》对各部门都只是在宏观上提出指导,                           和政府执政理念都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
             并未细化部门间的职责,在实际的工作中容易导致                            但是目前已出台的政策以及各地方的实践表明一
             相互推诿、部门间配合不当等问题。                                  些条件尚未具备:中央提出的指导意见尚不成熟,
                 在资金筹措方面,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多渠道                          各地方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不断摸索符合地方实际
             进行资金筹措是发展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                             的方案;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知还需要进一步提
             要经济保障。在《指导意见》中,并未明确指出资金                           升,要在我国大范围发展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来源的渠道,也未明确中央对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的                            还需要时间。因此在多源流框架之下,为完善我国
             方式,如何引入社会资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提出以下建议。
                 在政策保障机制方面,以家庭为主的产假政                                第一,坚持“幼有所育”的核心理念,完善生命
             策、职业技术指导政策等尚未完全落实,以第三方                            全周期服务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问题是社会
             包括托育机构、社区等为主的政策补贴、激励机制                            关切的民生问题,事关一个国家未来,政府应强化
             以及税收抵免也只有指导性意见,具体的政策条目                            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中的主导作
             有待进一步完善。                                          用,坚持“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强化“幼有所育”
                 (二)政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的执政理念,从管理机制、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制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陆续开展 3 岁以下婴幼儿                        度规范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整合资源,丰富婴
             照护服务建设工作,在前期调研中发现,许多市民                            幼儿照护服务内容,有针对性地为家庭提供多样化
             对该政策的具体内容知晓度不高。在 2020 年浙江                         支持,发展普惠型托育服务,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
             省关于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调研中发现,                           周期健康服务。
             20%的家庭对相应的服务了解程度较低,对自己周                                第二,健全照护服务政策支持机制,强化政策
             围的托育服务资源及托育位置信息等并不清楚,                             引导作用。在国家发展的任何阶段,家庭始终是婴
             信息获取不对称,导致无法入托或入托率低等问                             幼儿照护的中坚力量,在孩子的起步阶段承担主要
             题 [19] 。2021 年贵州省贵阳市在开展 3 岁以下婴幼                   责任,社会是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补充力
             儿照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调查时也发现,61.7%                          量,可采用政策激励的方式来支持引导婴幼儿照护
             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0~3 岁婴幼儿相                         服务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家庭承担着婴幼儿照护
             关的托育服务。                                           的重担,除了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科学的育儿指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政府对 0~3 岁婴幼儿照护                       导和托育政策支持外,更应重视婴幼儿家庭的社会
             服务的宣传工作还远远不足,3 岁以下的婴幼儿照                           发展,全面落实产假政策,可探索育儿假津贴、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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