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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期 总第121期
南
· 162 ·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4年4月
Journal
医学人文
实质刑法观下非法行医罪的限缩适用
王 磊,吴林生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摘 要:医生执业资格是非法行医罪的违法阻却事由,对该资格身份的认定是非法行医罪适
用的关键,仅考虑形式价值的“单证说”与“双证说”存在不当扩大非法行医罪适用的风险,应围
绕法益展开,只有侵害公共卫生安全法益的个人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无医生执业资格者与有
医生执业资格者共同开展医疗行为,行为人原则上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只有具有医生执业资格
者未对医疗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的才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关键词:非法行医罪;身份;法益;医生执业资格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479(2024)02-162-006
doi:10.7655/NYDXBSSS230434
师等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此类不具有医生
一、问题提出
执业资格的群体医疗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
2014 年 5 月 16 日,宿州同济医院的护士梁娟,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既 有 可 能 被 认 定 为 医 疗 事 故
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受妇产科医生陶 罪,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两罪法定刑
艳丽的安排,在被害人杨某某的人流手术中负责 的重大差别更加凸显准确适用非法行医罪的重
静脉推注丙泊酚,手术结束后杨某某昏迷,经抢救 要性。本文结合“梁娟医疗事故案”,对上述问题
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因在人流手术过程中静 展开论述。
脉推注麻醉药丙泊酚致使呼吸抑制而死亡 [1] 。一
二、刑法中的消极身份
审法院认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其理由是被告人只是
护士,未取得麻醉师和医师执业资格证,在为被害 身份是指人的出身、地位或资格。刑法中的身
人做人流手术时注射麻醉药丙泊酚,造成被害人死 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
亡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二审法院认为,梁娟作为 个人要素 。以身份在定罪量刑上的影响对行为人
[2]
宿州同济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 是否有利于为标准,可分为消极身份和积极身份。
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 积极身份是身份犯的身份,是指刑法对行为主体具
成就诊人员死亡,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一、二 有身份上特殊要求的主体,没有身份就不能构成某
审法院产生如此分歧的重要原因在于对非法行医 一犯罪的主体。消极身份犯在学界上存有争议,但
罪的主体认定存在不同认识。 争议并不影响消极身份概念的存在,因具有一定身
该案的审理反映出非法行医罪在司法适用中 份使得行为人能够阻却违法或阻却责任在刑法理
的难点。司法实践中,非法行医罪规制的是未取得 论界是普遍承认的。消极身份分为阻却违法身份
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而 与阻却责任身份,医生资格属于阻却违法身份。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 (一)阻却责任身份与阻却违法身份
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两者 阻却责任身份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因具有
之间重要的区分在于主体的不同。但由于医务人 某特定身份而不能对其进行刑法的非难。以盗窃
员不仅包括具有医生资格的人,还包括护士、药剂 罪为例,行为人如果具有近亲属身份便可能阻却责
基金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执业医师法》(修订)立法研究课题
收稿日期:2023-12-04
作者简介:王磊(1997— ),男,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刑法;吴林生(1977— ),男,河南桐柏人,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刑法,通信作者,wolfwl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