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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总第121期 南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4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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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国传统认为亲属间的盗窃罪不同于相盗,罪 在的摘除手术等在事实上造成重伤结果的医疗行
名是与亲等成反比例的,关系愈亲则罪行愈轻,关 为,确实无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业务行为说与结
系愈疏则罪行愈重。其立法目的是维护家族的和 果说更是无法担起医疗行为正当性的大任,患者同
睦。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凡属同宗亲属,不论亲疏 意几乎是所有医疗行为的前提,即便在紧急状况
远近,道义上都有患难相助的义务,理当周济 [3] 。 下,仍是需要假定的同意,否则便是重大医疗违法,
[4]
在文某被控盗窃案中 ,被告人文某趁母亲外出,盗 严重者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窃家中价值 1.4 万元财物。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某 遵循非法行医罪的规定,不具有医生资格的人
尚未成年,是家庭财产的共有人,偷拿自己家中物 才能构成该罪,具有医生资格的人不能构成该罪,
品变卖,不属非法占有,遂判决被告人无罪。依据 该罪是业务权说的重要体现,个人不具备医生资格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的情况下进行医疗行为,患者的同意并不能将医疗
释》第一条第四项: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 行为正当化。基于此,医生资格应当是非法行医罪
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 的阻却违法身份,不是阻却责任身份。
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
三、医生资格的认定路径
别。该司法解释就是充分考虑到被告人与被害人
过去生活在一起,以后一般也都还要在一起生活, 非法行医罪是 1997 年刑法新增罪名,1996 年
因此,在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问题上,充分尊重受害 10 月的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 301 条规定,
人近亲属的意愿,在法律上给予其一定的选择决 犯罪主体是指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为进一步明确
定权,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此外,依据我国刑法 表述,将“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修改为“未取得医
[9]
第 17 条的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要对一切犯罪承 生执业资格的人” 。我国在 1999 年通过的《中华
担刑事责任,未满 12 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已 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法》),并
满 12 周岁未满 16 周岁的人仅对特定犯罪承担刑事 未沿用刑法的表述方式,相关资格也仅为“执业助
责任,未成年身份也是常见的阻却责任身份。 理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资格”,这也为非法行医罪
阻却违法身份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因具有 的适用争议埋下了隐患。
某特定身份而不认定行为具有违法性。譬如,当法 (一)医生资格的形式说争议
警依据法律规定对死刑犯执行死刑,其枪毙死刑犯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在刑法条文上的表述是
的行为当然满足故意杀人罪的该当性要件,但该行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为是基于法警身份而实施的合法的职务行为,也就 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为核心构筑的行政医
阻却了违法性。最高院核对死刑犯准死刑后、法警 疗法规并无医生执业这一表述。针对该问题,刑
依法执行死刑前,如果他人擅自杀害死刑犯,杀害 法学界目前也未达成统一认识,但也形成了如下
行为就因行为人不具备相应身份而无法阻却违法 代表性意见。
性,在不具备其他阻却事由的情形下,行为人便构 一是“医师资格说”,又称“单证说”,该说认为
成故意杀人罪。 非法行医罪主体仅指没有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二)医生资格属于阻却违法身份 的个体,将已经通过专业资格考试,但尚未进行执
非法行医罪与正当业务行为(医疗行为)关联主 业注册的主体排除在非法行医罪之外 [10] 。该说认
[5]
要体现在业务行为的合法性上 ,医疗行为的正当化 为,所谓的执业注册是一个程序性要件,在注册过
根据,主要存在患者同意说、结果说与业务权说。患 程中并不对医师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这与医师
者同意说将医疗场景中的“患者”类比为伤害罪中的 资格具有根本性区别。刑法所关注的是行医主体
“被害人”,把医疗场景中的“患者同意”类比为伤害罪 是否具备治疗疾病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它禁止和惩
[6]
违法阻却事由中的“被害人同意” 。结果说认为,如 罚的也是那些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通过医师
果医疗行为所保护的法益在价值上比被侵害的法益 资格考试的人都应当认定已经满足刑法中的行医
更具优越性和保护价值,则该行为便具有正当性 。 要求,不宜认定为犯罪主体。该说在《最高人民法
[7]
业务权说认为,医生是获得国家许可的允许其从事医 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疗业务的人,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是来自医生能够 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非法行医解释》)也得到了
通过医疗知识达到医疗目的 。 体现,依据该解释,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
[8]
本文认为,任何单一学说都较难充分支撑医疗 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行医罪。
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即便是在学理属于多数说的患 二是“双证说”,又称“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
者同意说,也存在着不足。依据被害人同意理论, 说”,该说认为,仅具有医师资格并不满足行医条
个人无法就重伤和死亡进行承诺,但对于医疗中存 件,还需要遵循《医师法》的规定获得执业资格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