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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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期 总第132期                           南                                                         ·
                 2026年2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57
                                              Journal
                                                                                                   医学人文        

                                                                                                   
                          未成年人器官捐献法益保障之批判性思考

                                                    ——中美比较研究


                                                           李振康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                 401120


                       摘  要:我国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涉及未成年人捐献时法律与伦理矛盾更为尖锐。现行
                   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活体捐献并严格限制监护人代理遗体捐献。然而,在直系亲属唯一配型及未
                   成年人真实意愿难以表达等语境下,呈现出对现实医疗实践的回应不足。文章以比较法视角,
                   系统梳理美国未成年人器官捐献判例,从 Strunk v. Strunk案所确立的“替代性判断原则”到 Curran
                   v. Bosze 案所发展出的“最佳利益标准”,美国司法实践逐步塑造出以实体审查与程序控制相结
                   合的双重保障体系。在借鉴美国有益经验并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三方面的完善路径:
                   一是完善知情同意权,二是强化程序正义,三是规范信息保障,期冀在严密法治框架内实现生命
                   救助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未成年人;器官捐献;最佳利益标准;程序正义

                       中图分类号:D9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479(2026)01-057-007
                       doi:10.7655/NYDXBSSS250380


                                                                 害 [4-5] 。从实践逻辑审视,现行法制的严格规范在斩
                              一、问题的提出
                                                                 断未成年人器官黑市交易链条、遏制商业化贩卖方
                   我国既是人口大国,亦是器官移植大国                  [1] 。据     面成效显著,成功筑牢了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法律
                                                                     [6]
               中国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计,截至 2025 年 7 月,尽                      防线 。然而,随着医疗伦理观念的演进,这种保
               管我国累计器官捐献案例已突破 6 万例,但仍有逾                          护模式在个案中正面临理论与现实的双重张力:
               30 万名患者苦候移植,供需失衡的矛盾日益尖                            其一,在遗体捐献中,现行机制过度倚重监护人意
               锐。医疗资源的极度匮乏不仅体现为数量上的巨                             志,是否会致使具备一定辨识能力的大龄未成年
               大缺口,更深刻激化了器官分配与捐献体系背后                             人之“自主意愿”面临被忽视的风险;其二,在活体
               的法律与伦理冲突         [2-3] 。尤其在涉及未成年人等弱               器官捐献中,刚性禁止的规范结构虽具有高度安
               势群体的捐献决策时,这种内在张力显得尤为突                             全性,但在医疗实践中,例如直系亲属之间存在唯
               兀与紧迫。                                             一配型可能且无替代治疗方案时,是否会因缺乏
                   我国始终贯彻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从立法逻                           例外机制而导致潜在生命救助机会的缺憾流失,
               辑审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仍待深入思考。
              《民法典》)与 2024 年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                            本文拟在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不可动摇的前
               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国严格限定了人体                          提下,引入比较法视角,审慎考察域外司法实践中围
               器官捐献的主体资格:一方面,严禁未成年人活体                            绕未成年人器官捐献所形成的个案审查、程序介入与
               捐献,旨在根除其在身心未成熟状态下承受不可逆                            实质判断机制。以期构建一套兼顾生命救助需求与
               风险的可能;另一方面,对遗体捐献设定了严谨的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防护框架,为我国未成年人器官
               监护人代为决策机制,以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                            捐献制度的精细化完善提供可行的法治路径。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行政备案基本原理与体系构建”(23FFXB053)
                   收稿日期:2025-09-18
                   作者简介:李振康(2000— ),男,山东菏泽人,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医事法学、生命伦理与医疗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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