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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5期 总第1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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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6年10月
Journal
并构建技术理性与人文伦理的动态平衡机制,突破 内在价值尊严。第二,凝聚生命独特性的共识。一
人类在生命科技时代对人类生命有限性改造的“被 方面,需要通过广泛的学术研讨与公众参与,确立
动承受”。第一,打破“技术优先”的单向思维,规制 生命科技时代生命独特性的基本共识,将生命独特
生命技术滥用。针对基因编辑技术可能因脱靶带 性纳入普遍的伦理准则中,用公共伦理去约束和
来的基因突变、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的决策偏差,以 限制非治疗性基因改造等消解生命独特性的技术
及生命延长技术可能引发的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应用;另一方面,搭建生命伦理监管框架,平衡技
应组建由伦理学者、医生和法律从业者组成的跨领 术创新与伦理底线,为生命独特性提供制度性守
域评估小组,建立技术创新、研发、应用、更新各阶 护。第三,引导个体坚守生命独特性,强化生命独
段的风险预警指标,同时制定技术准入的伦理审查 特性的个体实践。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平平无
标准,打破“唯技术论”,防止技术滥用导致的各类 奇,而是渴望成为最耀眼的独特的存在。需要强
社会危机。第二,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构建生命 化生命个体对生命独特性的认知,引导个体在技
有限性标准。不仅要把传统医患群体的意愿纳入 术选择中坚守自我认同和自我价值,拒绝盲目追
生命有限的决断中,还应纳入社会公益组织、技术 求“标准化”的生命样态。同时,客观层面需要保
研发机构、媒体代表及普通公众的意见,通过专业 障个体对自身生命信息的知情权与控制权,防止
知识普及讲座、线上线下结合的听证会、公众意见 技术滥用对个体生命独特性的侵蚀,实现个体生
征集平台等形式,保障不同群体的生命有限性的意 命价值的自主彰显。
见得以充分表达。同时建立意见反馈与决策调整 (四)生命自主性重构
的联动机制,让公共理性真正融入生命有限性讨论 “‘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挑战。从实证的观点
的决策过程。第三,回归“过好生活”与“善终”的价 看,这一时代深深地打上了个人自由的烙印,这表
值追问,突破“寿命量化”单一导向。传承中国“生 现在三个方面:作为科学的自由,作为自我决定的
生不息”“善始善终”的传统生命智慧,构建涵盖身 自由……还有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 现代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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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与生命意义的多元生命质量评价体系,同时完善 调人的自主性、自由性,高扬人不受干涉,注重人的
有尊严的死亡的法律制度与文化建设(如死亡教育 自我决定。然而,在生命科技时代,技术对生命的
普及和安宁疗护标准化),实现技术加持下“活得 深度嵌入使得现代性提倡的绝对的个体自主性变
好”与“善终”的共生。马克思指出,“时间实际上是 得面目全非,要客观对待该问题,既需要认识到生
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 命科技给自主性带来的冲击是客观事实,又要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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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发展的空间。” 抗衰老技术的合理运用,应当 其可能存在的潜在机遇,要用技术赋能人类的自主
拓展人的“发展空间”而非单纯延长“生命尺度”。 性。以马克思主义异化批判理论为导向,防范技术
警惕资本将衰老病理化、抗衰商品化的倾向,防止 异化对自主性的侵蚀。具体而言,一是基于“家庭
“活得长”沦为消费主义的符号,“活得好”被简化为 —社会—国家”伦理连续体中的关系性自主。坚持
购买力的体现。最终让人类在生命技术面前保有 生命自主性与责任性的统一,个体对自身生命的技
对“生命评价”的主体性,达成“活得长”与“活得好” 术干预选择,需同时考虑家庭伦理义务与社会公共
的价值共识。 利益。认识到个体决策总是嵌套于复杂的技术系
(三)生命独特性重构 统、社会规范与关系网络中,自主性本质上是关系
在基因编辑、克隆技术等生命科技的影响下, 网络中的自主。二是利用技术增强决策能力。个
生命的独特性面临同质化风险和工具化挑战。重 体可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工具,不断提升个
构并守住生命的独特性,需要筑牢生命价值独特性 体的医疗知识,强化自己在复杂医疗、生命选择中
的根基。此重构路径应遵循“锚定价值→凝聚共识 的知情判断力。三是明确技术提供者的伦理责
→个体践行”的递进逻辑,形成层层深入的体系。 任。生命科技背后是大量的技术平台和技术开发
第一,以价值维度的超越,锚定独特性的实践本 者,因此平台与开发者要承担起提高透明度及可解
源。传统生命价值强调生命的自然生长,反对人为 释性,避免操纵性设计等责任,要为人类的自主性
对生命的干预。面对生命科技对生命独特性的消 提供技术保障和伦理基础。总之,正如马克思主义
解,需要回到生命自然生长本身,坚持这一基本价 所强调的,人的本质在于自由自觉的活动。脑机接
值指向。同时,也要意识到生命的价值并非局限于 口对自主性的威胁,本质上是技术异化的新形态,
生理结构的唯一性,而是在于生命个体在具体的社 事实上仍是人创造的技术反过来支配人的意识活
会实践中,形成的独特的情感联结、成长轨迹与道 动。因此,重构自主性,需要坚持技术服务于人的
德责任等。因此,要将生命独特性植根于不可复制 解放而非奴役这一根本原则,在技术创新中嵌入
的、独特的生命体验与伦理,以此守住生命主体的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坐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