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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4期 总第105期                           南
                2021年8月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327  ·
                                            Journal
                                                                                                 医学人文        
                                                                                                  
                         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立法完善




                                                         谢彦琛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                 401120


                     摘   要:在突发传染病的应急管理中,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对疫情防控的效果起着极其重要的
                 作用。疫情信息披露的理想机制应符合准确性、及时性、必要性的要求。然而通过现行法律法
                 规的梳理,发现我国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存在着不明疫情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规定、疫情信息
                 披露主体规定不一、疫情信息披露内容亟须细化、疫情信息披露时限不明的弊病。另外,我国采
                 取层级化的上报机制,同时,对传染病形成科学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这些都导致疫情信息披露机
                 制受阻。《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上述问题作出了一定回应,但仍有改进的空
                 间。因此,应当构建层级化的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分类疫情信息、明确披露内容和时限,建立疫
                 情信息披露的社会参与机制,更好地为传染病疫情防控提供信息保障。
                     关键词: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披露;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R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479(2021)04-327-007
                     doi:10.7655/NYDXBSS2021040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                          们的重视,有利于减缓疫情的传播扩散,遏制疫情
             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                           的蔓延,最大限度地达到止损避害的效果。隐瞒、
             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延迟披露疫情信息,则会耽误疫情防控的最佳时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 。本文通过法律和实                            机,导致严重后果。
                                      [1]
             践对照分析,揭示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存在的问题,                                 第二,遏制疫情谣言,提升抗疫信心。根据传
             对立法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我国在突发                            播学的观点,当权威性的传播渠道未能及时承担起
             传染病疫情中的应对能力。                                      向公众披露信息的责任、社会对信息的需求旺盛
                                                               时,供给与需求之间就会产生差距,其他渠道的信
                  一、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功能与原则
                                                               息就会活跃起来,导致信息混乱,引发大众恐慌 。
                                                                                                           [2]
                 在对当前我国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分析之前,有                          正如贝克所说,公众有关风险定义的讨论要点,在
             必要对其功能定位和适用原则进行阐述。基于疫                             这里以一种典范的方式展现出来:那不仅是自然和
             情信息披露在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不实疫情信息                            人类健康的次级问题,而且是这些副作用所带来的
             的危害和群众对权威疫情信息的需求,本文重点关                            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后果——市场崩溃、资本贬值、
             注疫情信息披露制度在把握预警时期、遏制疫情谣                            对工业决策的官僚化审查、新市场的开辟、巨额浪
                                                                                        [3]
             言、理解政策机理三个方面的作用。                                  费、法律程序和威信的丧失 。传染病疫情不仅本
                 (一)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功能定位                              身使人们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它所带来的对社会
                 第一,把握预警时期,遏制疫情蔓延。钟南山                          秩序、政府公信力的负面影响可能是一种次生灾
             提到“传染病最重要的是预防”。预防传染病,最关                           害。疫情谣言利用人们对未知危险的恐惧心理,通
             键的莫过于把握预警时期,及时公布疫情信息。及                            过社交媒体大肆传播,造成人们恐慌,影响疫情防
             时的疫情信息披露使得疫情在萌芽时期就得到人                             控的大局。因此,只有从信息来源上入手,完善我


                 基金项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传染病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立法完善”(CYS20160);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
             学生项目“重庆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立法研究”(DFLF202002)
                 收稿日期:2021-05-25
                 作者简介:谢彦琛(1996—),女,广东广州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立法学,通信作者,5281107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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