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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4期 总第105期
南
· 328 ·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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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疫情信息披露机制,促进权威信息来源的建设, 情信息,维持信息的准确性。
才能从根本上打击疫情谣言。 第三,必要性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第三,理解政策机理,提高防控效率。公民参 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但行政机关认为不
[4]
与是善治不可或缺的要素 。完善疫情信息披露制 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
度,能让公民认识到疫情暴发的严重性和防控的必 开。疫情防控中的个人信息虽然是个人隐私,但事
要性,理解和认同政府的政策,从而提高抗疫主动 关公众的生命健康,属于这种例外情况。基于疫情
性。如果封闭疫情信息,采取恐吓式标语宣传、强 防控的需要,疑似、确诊患者的活动轨迹、生活住
行贴封条等简单粗暴的行为来防控疫情,就会使得 址、工作地址、接触者等个人信息都被收集和公布,
群众对政府的防疫政策产生抵触心理,不能达到理 但同时,患者的个人姓名、照片等与疫情防控无关
想的防疫效果。 的信息也可能遭到泄露,使患者遭到二次伤害。因
(二)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适用原则 此,政府对患者信息的公开必须遵循必要性原则,
疫情信息公开和一般政府信息公开都应当遵 限制在疫情防控的范围内,最低限度地公布患者的
[5]
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必要性三大原则,但前者的要 个人信息 。
求明显高于后者。
二、当前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规定与问题
第一,及时性原则。传染病疫情属于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具有非常规性、紧急性、严重社会危 透过传染病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功能定位和
害性的特征。因此,疫情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原则 原则,能认识其重要性,描绘出理想的、效能良好
比一般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更高,一般政府信息 的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雏形。然而通过梳理我国
公开要求在 20 个工作日内,但疫情的信息公开时 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疫情信息披露机制的规定,却
限必须非常短。当疫情出现时,就要求决策者快 发现其内含一些问题和弊端,与理想的披露机制
速、果断地做出决策,进行疫情的信息公开,把握 存在差距。
疫情预警的窗口期。所以,对于新发传染病,要坚 (一)疫情信息披露规则的困境
持调查和发布并举的原则,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 1. 不明疫情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规定
查明病因,应该尽快将传播途径、是否涉及人传人 当一种世界范围内新发的传染病出现时,其初
等关键信息及时向外披露。 始形态往往是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然而,纵
第二,准确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对疫情信息全 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
面客观地披露,不能选择利好消息披露或淡化严重 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 年
性,必须实事求是。由于疫情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修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
疫情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要求也比一般政府信息高, 行)》等法律法规,均只对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
一旦发布错误,就会导致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 病时的上报制度作了具体规定,而对不明疫情信
定。尤其是对于是否人传人的关键信息,在疫情信 息的对外披露制度没有进行单独、可操作性的规
息发布中必须清晰准确,不能含糊。 定 [6] 。实践中,待不明原因疾病确定为新发传染病,
新发传染病出现时,我们对其认识有限,对是 纳入《传染病防治法》中管理,才得到正式的披
否具有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还有待研 露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基于
①
究。因此,当及时性原则要求尽快公布疫情信息, 本次疫情暴露的问题,在甲乙丙三类法定传染病的
而准确性原则要求反复验证、证明真伪时,两者就 基础上新增“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
出现了矛盾。但是,两个原则并非不能共存。当决 性疾病”,对其规定与甲类传染病相同的报告时
策者出于对及时性原则的考量将当时认为是准确 限。遗憾的是,草案只关注到不明原因疾病的报告
②
的信息发布出去,而随着对传染病认识的加深,该 和管控,仍忽略了披露方面的规定 。然而,传染病
信息被证实是错误的或存在小概率的偏差,只要及 的传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疫情信息的披露稍有延
时发出纠正的消息,就不是对准确性原则的违反。 误就会错失最佳预警时期,使公众缺少警惕性,导
要平衡好及时性和准确性之间的关系,就要求决策 致疫情蔓延。因此,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出现的
者在最大限度地保证信息准确性的情况下,及时公 时候,一旦有人传人的可能,就应当及时公布疫情
布信息,同时根据疫情信息的时效性,不断更新疫 信息,适当向外发出预警。
①新冠肺炎疫情中,2019年12月8日为官方通报的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发病时间。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建委发布
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管理,汇总发布各省每天新增病例数量。
②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